魏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2018年以来转发落实中央涉企收费减免政策文件》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落实,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河北省财政厅2018年以来转发落实中央涉企收费减免政策文件》转发公布。凡未列入收费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
联系人:贾艳海 联系电话:5206004
附件: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的通知(冀财非税[2020]13号).PDF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的通知(冀财非税[2020]15号).pdf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改委转发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小红头)转发财税[2019]53号.pdf
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税【2020】15号 ).pdf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转发《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18】37号).PDF
河北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小红头)转发财税[2019]45号.pdf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冀财税【2018】34号).PDF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19】40 号).doc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税【2018】13号).PDF
魏县财政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