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5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的
公 告
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63号)要求,帮助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尽快实现就业。结合魏县工作实际,现就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征集范围:全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等。
三、见习期限: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失业青年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在魏县辖区内的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感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承担青年的就业见习任务。优先考虑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用人单位和本地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具体条件如下:
1.合法经营,制度健全,规范管理,无失信和违法记录;
2.提供见习岗位不高于见习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30%;
3.所提供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需要,技术含量高、专业技术强,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4.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见习指导员,所提供的见习岗位办公地点需在魏县行政区域内;
5.见习期满可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留用见习人员(事业单位除外);
6.能够按月足额通过社保卡方式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用人单位(企业)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1.《2025魏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附件1);
2.申请报告(包含单位规模、人力资源状况、规章管理制度、岗位设置、见习条件、指导人员配备、福利待遇等情况);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附件2);
5.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办公场地租赁或自有房屋、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7.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二)严格审核把关。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单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特别是要核查单位是否正常经营,提供的岗位是否适合见习人员锻炼工作能力。
(三)公布见习岗位。对各单位上报的相关材料由就业中心人员审核后局党组研究决定后,通过魏县人民政府网社会公布。
六、补贴政策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金额,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通过社保卡方式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
七、申报地点: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房间(魏县长安大道东段89号)
八、咨询电话:0310-3531206
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