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网)行罚决字〔2025〕0245号
更新时间:2025-02-27 16:02:07点击次数:22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网)行罚决字〔2025〕024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xx
违法事实:
2025年02月24日09时许,在工作中发现: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今日头条网民“熟xxxx”,真实身份:李保x,男,汉族,身份证号:130xxxxxxxxxxxx816,在今日头条内发布“唐xxxx:医院连夜赶病人出院关我何事?不归我管,爱找谁找谁”谣言信息。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贰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2-24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