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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网)行罚决字〔2025〕0245号

更新时间:2025-02-27 16:02:07点击次数:22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网)行罚决字〔20250245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5022409时许,在工作中发现: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今日头条网民“熟xxxx”,真实身份:李保x,男,汉族,身份证号:130xxxxxxxxxxxx816,在今日头条内发布“唐xxxx:医院连夜赶病人出院关我何事?不归我管,爱找谁找谁”谣言信息。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贰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2-24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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