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德)行罚决字〔2025〕0012号
更新时间:2025-01-10 14:19:06点击次数:339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德)行罚决字〔2025〕001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岳xx
违法事实:
2025年01月03日10时许,民警对清华里村红伟超市检查时发现:岳xx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吉祥如意发财炮35个(1箱半),喜庆发财炮1箱,富贵红炮1箱,彩焰4箱,精品豹王xx,吉祥蕾2箱,财神蕾3x,焰舞6箱,奥xxxx,黑老大3x,疯狂鲨鱼1箱,至尊电光炮13个,吉祥如意发财炮7个,钱xx电光炮大盘21个(3x),钱xx电光炮小圆盘63,博安xx6盘,博安花炮5盘,宝贵发财炮3盘。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六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1-03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