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前)行罚决字〔2025〕0019号
更新时间:2025-01-10 14:18:17点击次数:42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前)行罚决字〔2025〕001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刘xx
违法事实:
2025年01月04日15时许,我所民警对破井村刘xx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刘xx超市存放精品大地红,爆竹类,规格:40公分,8挂; 文武啄木鸟,爆竹类,规格:40公分,10挂;精品大地红,爆竹类,规格:30公分,8挂;精品大地红,爆竹类,规格:200响,50挂 。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不予行政拘留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1-0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