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回)行罚决字〔2025〕0009号
更新时间:2025-01-10 14:15:27点击次数:34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回)行罚决字〔2025〕000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步xx
违法事实:
2025年1月3日11时许,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公安局回xx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回xx南街村步瑞x在抖音平台上发布地震险情的谣言,扰乱公共秩序。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伍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1-03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