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境)行罚决字〔2024〕1542号
更新时间:2024-12-12 10:12:41点击次数:189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境)行罚决字〔2024〕154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Kxxxxxx
违法事实:
2024年11月25日10时许,我单位民警在受理KHUN THI MONG的居留许可期间,发现该人于2023年11月23日持护照Pxxxxxx(S2签证)入境我国,到期后未在续签,经过询问,该人涉嫌非法居留。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8条第1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8条第1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11-25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