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公(双)行罚决字〔2024〕1480号

更新时间:2024-11-18 15:56:36点击次数:28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双)行罚决字〔20241480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41110日早7时许,段晓x与其妻子王滢x在锦州烧烤店内因家庭纠纷发生争吵,后段晓x对王滢x拳打脚踢,致使王滢x身体受伤。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11-1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