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1472号
更新时间:2024-11-18 15:49:41点击次数:6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147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xx
违法事实:
2024年11月05日21时许,耳目举报称:有人在魏县魏城镇xxxxxxxxxx区x楼1楼东户赌博。魏城镇派出所民警到到达现场进行查处,张xx被公安机 关当场抓获 。
违反的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张xxx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张xxx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11-0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