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回)行罚决字〔2024〕1454号
更新时间:2024-11-18 15:37:52点击次数: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回)行罚决字〔2024〕145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xx
违法事实:
2024年11月5日10时许,在工作中发现:河北省魏县xxxxxx村张xx涉嫌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使用,造成被害人被骗,其中被骗钱财转账到张xx的邮政储蓄银行卡上是8005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11-05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