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1440号

更新时间:2024-11-18 15:19:10点击次数: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1440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4102822时许,朱xx在魏县状元府售楼部门口马路上,因租赁车辆一事被郭xx殴打。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10-3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