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1350号

更新时间:2024-10-23 11:48:32点击次数:24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135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4年10月02日14时许,违法行为人段xx和邻居段xx因桩基纠纷一事,段xx用方x将段xx家二楼和三楼的窗户框架损毁。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x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10-17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