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1350号
更新时间:2024-10-23 11:48:32点击次数:24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135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段xx
违法事实:
2024年10月02日14时许,违法行为人段xx和邻居段xx因桩基纠纷一事,段xx用方x将段xx家二楼和三楼的窗户框架损毁。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x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10-17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