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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车)行罚决字〔2024〕1322号

更新时间:2024-10-23 11:40:01点击次数:30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车)行罚决字〔2024〕132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4年10月02日10时左右,车往镇xx村耿xx因家庭矛盾在其丈夫的妹妹出嫁当天公然辱骂前婆婆姜xx。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叁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10-1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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