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公(北)行罚决字〔2024〕1318号

更新时间:2024-10-23 11:33:32点击次数:56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北)行罚决字〔2024〕131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4年3月份,张xx将其名下卡号为621xxxxxxxxxxxx795的中国建设银行卡账户信息出借给他人,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涉及银行卡流水金额10000元,其中涉案金额5000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10-1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