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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1299号

更新时间:2024-10-23 11:25:46点击次数:7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129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4年08月10日21时许,在魏县魏城镇xxx村高晓x的出租房屋下,王占x往高晓x朋友朱xx的电动汽车引擎盖上倒硫酸、轮胎气嘴里灌胶水故意损毁他人财物。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九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9-29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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