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刑五)行罚决字〔2024〕1289号
更新时间:2024-10-09 15:39:56点击次数:183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五)行罚决字〔2024〕128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Kxxxx
违法事实:
2024年09月27日10时许,我单位民警在办理KHUN THI MAY(坤xx,女,1987年05月20日出生,越xx)的居留许可期间,发现该人有非法出境行为,涉嫌非法出境入境。该人2024年9月8日入境,9月13日到魏县。期间没有办理住宿登记,涉嫌违反外国人住宿管理规定。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罚款叁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9-27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