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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刑五)行罚决字〔2024〕1289号

更新时间:2024-10-09 15:39:56点击次数:183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五)行罚决字〔2024〕128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Kxxxx

违法事实:

2024年09月27日10时许,我单位民警在办理KHUN THI MAY(坤xx,女,1987年05月20日出生,越xx)的居留许可期间,发现该人有非法出境行为,涉嫌非法出境入境。该人2024年9月8日入境,9月13日到魏县。期间没有办理住宿登记,涉嫌违反外国人住宿管理规定。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罚款叁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9-27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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