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公(前)行罚决字〔2024〕1288号

更新时间:2024-10-09 15:38:59点击次数:108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前)行罚决字〔2024〕128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4年8月12日,郭x通过“中信金融”APP向他人出借他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一张(卡x:622xxxxxxxxxxxx0955,户名:郭x),向郭x的银行卡内转入3000元。其中涉案金额3000元,流水3000元 。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伍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9-27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