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台)行罚决字〔2024〕1164号
更新时间:2024-09-05 14:16:44点击次数:436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台)行罚决字〔2024〕116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吴xx
违法事实:
2024年08月30日15时许,魏县公安局反电诈中心向北台头派出所推送案件线索:xxxxxxx村吴xx有重大出租、出借银行卡违法嫌疑,造成四川成都市女子王x被电信诈骗900元转到其一农业银行卡上。吴xx涉案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622xxxxxxxxxxxx0471,涉案金额900元,银行流水925.5元,非法所得25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贰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8-3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