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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刑五)行罚决字〔2024〕1122号

更新时间:2024-09-05 13:53:03点击次数:118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五)行罚决字〔20241122

行政相对人名称:

Kxxxxxx

违法事实:

2024082116时许,我单位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缅甸籍妇女的居留许可超期(Kxxxxxxxxxxxxx,女,1997615日出生,缅甸籍,现住魏县北皋镇陈xx),经进一步了解,该人居留许可于2024819日到期,到期后未在公安机关办理续签,涉嫌非法居留。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8条第1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8条第1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8-2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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