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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牙)行罚决字〔2024〕1054号

更新时间:2024-08-06 16:31:17点击次数:33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牙)行罚决字〔2024〕105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4年7月14 日晚上20时左右在牙里镇xxx村段xx家,苏xx因看病一事与其婆婆段xx发生吵架,后其妹妹苏xx和苏xx赶到现场与段xx发生吵架,之后苏xx与段xx发生打架,苏xx进屋将房内的电冰箱砸坏和电车电风扇推倒,造成电冰箱损坏价值500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七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8-04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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