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牙)行罚决字〔2024〕1054号
更新时间:2024-08-06 16:31:17点击次数:33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牙)行罚决字〔2024〕105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xx
违法事实:
2024年7月14 日晚上20时左右在牙里镇xxx村段xx家,苏xx因看病一事与其婆婆段xx发生吵架,后其妹妹苏xx和苏xx赶到现场与段xx发生吵架,之后苏xx与段xx发生打架,苏xx进屋将房内的电冰箱砸坏和电车电风扇推倒,造成电冰箱损坏价值500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七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8-04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