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1048号
更新时间:2024-08-06 16:23:49点击次数:170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104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韩xx
违法事实:
2024年07月18日04时许, 魏县仕望集镇韩x乘车在魏县魏城镇常于x马路上见到李xx后拿木棍对其身体进行扔砸。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不予行政拘留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8-03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