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牙)行罚决字〔2024〕1036号
更新时间:2024-08-06 16:21:00点击次数:250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牙)行罚决字〔2024〕103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Exx
违法事实:
2024年03月18日15时许,魏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老挝一个女人ED2013年5月4日持临时过境证入境我国,后非法在河北省魏县x里镇居留至今。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8条第1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8条第1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不予行政拘留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8-0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