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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牙)行罚决字〔2024〕1036号

更新时间:2024-08-06 16:21:00点击次数:250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牙)行罚决字〔2024〕103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Exx

违法事实:

2024年03月18日15时许,魏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老挝一个女人ED2013年5月4日持临时过境证入境我国,后非法在河北省魏县x里镇居留至今。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8条第1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8条第1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不予行政拘留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8-0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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