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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德)行罚决字〔2024〕0960号

更新时间:2024-08-06 10:19:58点击次数:221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德)行罚决字〔2024〕096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4年7月21日,王文x通过微信扬言将二人性爱视频发送给他人,对吴xx进行恐吓。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7-22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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