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0953号
更新时间:2024-08-06 10:09:23点击次数:19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095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段xx
违法事实:
2024年7月19日上午8时许,违法行为人段成x在魏县科教东路对张xx辱骂。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叁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7-19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