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刑)行罚决字〔2024〕0954号
更新时间:2024-08-06 10:06:13点击次数:161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行罚决字〔2024〕095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孙xx
违法事实:
2024年7月19日,经上级下发线索,魏县大么x派出所辖区居民孙xx名下手机卡(xxxxxx)涉嫌电信诈骗,经侦查,孙xx系办理该手机卡交由其弟弟孙xx使用,孙xx使用该手机卡帮助拨打诈骗电话。
违反的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不予行政拘留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7-19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