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边)行罚决字〔2024〕0947号
更新时间:2024-08-06 10:03:12点击次数:15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边)行罚决字〔2024〕094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xx
违法事实:
现公安机关查明,2024年4月16日,张国x通过《南京蕊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7881游戏交易平台,将账号为:xxxxxx的“王xxx”游戏账号,以345元价格出售给他人,张国x获利345元。2024年4月23日张国x将其出售的“王xxx”游戏账号通过身份认证的方式找回,供自己使用。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7-19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