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0932号

更新时间:2024-08-06 09:50:11点击次数:19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093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4年7月4日19时许,魏县交通局执法人员在对非法营运车辆司机王永x进行检查时,被王永x强行载至魏县xxx村,并且阻止执法人员及车辆离开。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七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7-15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