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0932号
更新时间:2024-08-06 09:50:11点击次数:19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093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xx
违法事实:
2024年7月4日19时许,魏县交通局执法人员在对非法营运车辆司机王永x进行检查时,被王永x强行载至魏县xxx村,并且阻止执法人员及车辆离开。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七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7-15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