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刑)行罚决字〔2024〕0846号
更新时间:2024-07-18 16:32:49点击次数:24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行罚决字〔2024〕084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侯xx
违法事实:
2024年06月21日18时许,上级下发线索,魏县魏城镇居民侯xx(男)于2024年3月份,伙同他人在山东省莘县粘贴发放黄色小卡片。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三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6-2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