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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刑)行罚决字〔2024〕0846号

更新时间:2024-07-18 16:32:49点击次数:24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行罚决字〔20240846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4062118时许,上级下发线索,魏县魏城镇居民侯xx(男)于20243月份,伙同他人在山东省莘县粘贴发放黄色小卡片。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三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6-2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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