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牙)行罚决字〔2024〕0374号
更新时间:2024-04-23 21:16:35点击次数:279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牙)行罚决字〔2024〕037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赵xx
违法事实:
2024年3月29日21时许,魏县xxxxxx村村民赵xx酒后进到本村闫xx家中将闫xx、陈xx打伤。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三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3-3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