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0361号
更新时间:2024-04-23 21:11:49点击次数:29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036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xx
违法事实:
2022年10月16日上午9时许,违法行为人王海x因故将其北邻居王xx儿子王xx打伤。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3-27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