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刑)行罚决字〔2024〕0348号
更新时间:2024-04-08 22:30:30点击次数:41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行罚决字〔2024〕034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xx
违法事实:
2024年03月25日21时许,在工作中发现:李xx将自己名下三张银行卡绑定自己网络赌博账户,其在赌博软件中参与赌博,利用自己的银行卡进行投注和提现。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xxx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3-2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