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交)行罚决字〔2024〕0316号
更新时间:2024-04-08 22:01:38点击次数:221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交)行罚决字〔2024〕031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赵xx
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26日11时8分,赵xx驾驶牌号为(伪造号牌、苏xxxxxx)原车号牌为xxxxxx的小型汽车行至定魏x272公里500米,实施使用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魏县xxxxxx里x队民警当场查获。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贰仟元整,行政拘留七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3-1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