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0305号
更新时间:2024-03-19 14:56:07点击次数:22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030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xx
违法事实:
2018年3月11日凌晨2时许,魏县魏城镇邢xx在魏县魏城镇魏州东路新时空网吧遭到王xx等人殴打、推搡等伤害行为。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3-13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