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刑)行罚决字〔2024〕0286号
更新时间:2024-03-19 14:38:51点击次数:57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行罚决字〔2024〕028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xx
违法事实:
2024年03月9日15时许,在工作中发现:经上级下发手机卡线索xxxxxx,我单位经核实该手机卡系沙x集乡群众段xx名下,实际使用人系其外孙女王xx。经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查询,手机号xxxxxx涉嫌电信诈骗案件一起,涉xxx20000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贰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3-1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