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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牙)行罚决字〔2024〕0279号

更新时间:2024-03-19 14:35:31点击次数:203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牙)行罚决字〔20240279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43115时许,魏县xxxx村荣xx因牙里镇x村店村其姑姑的大儿子陈xx不孝顺,荣xx到牙里镇x村店村陈xx家发生争吵,荣xx将陈xx家的鸡蛋等东西砸坏,荣xx在大街上对陈xx头部打了一巴掌,并踢了陈xx一脚。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3-0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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