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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泊)行罚决字〔2024〕0270号

更新时间:2024-03-19 14:32:55点击次数:38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泊)行罚决字〔20240270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4030608时许,在工作中发现:2024222日,魏县xxxxx村的辛xx在互联网上下载“Telegram”软件上以“快x”的方式参与赌博,在该软件上充值23000元左右用于赌博。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3-0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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