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泊)行罚决字〔2024〕0270号
更新时间:2024-03-19 14:32:55点击次数:38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泊)行罚决字〔2024〕027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辛xx
违法事实:
2024年03月06日08时许,在工作中发现:2024年2月22日,魏县xxxxx村的辛xx在互联网上下载“Telegram”软件上以“快x”的方式参与赌博,在该软件上充值23000元左右用于赌博。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3-0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