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0251号
更新时间:2024-03-19 09:59:31点击次数:261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025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连xx
违法事实:
2024年3月3日00时许,在魏县水城广场对面万富隆商场3楼,连xx在租房处家中因家庭事心烦喝酒,酒后生气将对面邻居郝xx的屋门砸个窟窿,后连xx从窟窿里面钻进去对郝xx进行殴打。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四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3-03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