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大辛)行罚决字〔2024〕0195号
更新时间:2024-02-28 14:20:32点击次数:233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大辛)行罚决字〔2024〕019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段xx
违法事实:
2024年2月9日20时许,段xx酒后两次将庙西村内的变压器电闸拉下,导致停电20余分钟,造成200多户群众无法用电。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2-1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