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经文)行罚决字〔2024〕0186号
更新时间:2024-02-28 14:08:15点击次数:26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经文)行罚决字〔2024〕018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xx
违法事实:
2024年2月5日23日50分许,张xx闯进魏县人民政府门口,在东门岗保卫室用头碰门岗玻璃,说不给解决事,就碰死在这里,之后保安队长李xx报警。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2-0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