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德)行罚决字〔2024〕0048号
更新时间:2024-01-19 01:49:14点击次数:548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德)行罚决字〔2024〕004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xx
违法事实:
2024年1月11日16时许,薛xx、茜xx、王宗x、李延x在魏县德政镇xxxxxxx区利用麻将赌博,赌资较大。
违反的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叁仟元整、收缴2000元现金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1-12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