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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仕)行罚决字〔2024〕0039号

更新时间:2024-01-19 01:46:25点击次数:33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仕)行罚决字〔20240039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xx多次到国家信访局等相关部门恶意投诉登记,2024019日,陈xx又明知会浪费镇政府大量办公资源情况下,从河南安阳故意进京信访,以访施压,使仕望集镇党委政府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严重扰乱了镇政府工作秩序。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1-1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