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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东)行罚决字〔2024〕0024号

更新时间:2024-01-19 01:33:56点击次数:40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东)行罚决字〔20240024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出警情况:20231211113分报警人称;东x固镇北张x有人打架。派出所到场后双方因会车引发争执,北张x村村民史xx扇打李xx耳光。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贰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1-05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