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车)行罚决字〔2023〕1828号
更新时间:2023-12-27 21:28:04点击次数:55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车)行罚决字〔2023〕182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刘xx
违法事实:
2023年11月26日至2023年12月11日期间,xxxxxx村居民刘x在网络上使用违法APP软件参与网络赌球,流水2000元左右。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2-19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