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巡)行罚决字〔2023〕1824号
更新时间:2023-12-27 21:26:35点击次数:128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巡)行罚决字〔2023〕182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翟xx
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16日22时许,在工作中发现:魏县美康音乐城KTV内存在女性提供有偿陪侍行为,现场发现十几名女性人员为客人提供有偿陪侍服务。
违反的法律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三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贰万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2-1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