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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巡)行罚决字〔2023〕1824号

更新时间:2023-12-27 21:26:35点击次数:128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巡)行罚决字〔20231824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121622时许,在工作中发现:魏县美康音乐城KTV内存在女性提供有偿陪侍行为,现场发现十几名女性人员为客人提供有偿陪侍服务。

违反的法律条款: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三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贰万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2-1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12-18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