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棘)行罚决字〔2023〕1816号
更新时间:2023-12-27 21:21:27点击次数:330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棘)行罚决字〔2023〕181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侯xx
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16日09时许,在工作中发现: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下发线索,侯xx(男,身份证号码:130xxxxxxxxxxxx01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卡,账号:621xxxxxxxxxxxx0843)涉嫌电信诈骗,其中涉案金额:15000元,进账流水:55100元,未获利。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2-1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