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边)行罚决字〔2023〕1819号
更新时间:2023-12-27 21:20:30点击次数:460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边)行罚决字〔2023〕181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xx
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16日,根据上级推送线索,发现边马x于x村民王xx,男,29岁,身份证号:130xxxxxxxxxxxx252,因办理贷款将名下中国邮政银行卡(卡x:621xxxxxxxxxxxx9453)出借,涉嫌出借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该银行卡涉案金额16799元。根据新沂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立电信诈骗案,受害人何xx被诈骗,其中7999元转入王xx中国邮政银行卡内;根据浏阳市公安局淳口派出所所立电信诈骗案,受害人谭xx被诈骗,其中8800元转入王xx中国邮政银行卡内。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二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2-1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