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刑五)行罚决字〔2023〕1805号
更新时间:2023-12-27 21:13:36点击次数:466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五)行罚决字〔2023〕180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Nxxxxx
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12日15时许,我单位民警在工作中发现NGUYEN THI MONG TRINH,女,越南籍,在办理居留许可期间,没有按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6条第1款第6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6条第1款第6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2-13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