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棘)行罚决字〔2023〕1795号
更新时间:2023-12-27 21:11:56点击次数:441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棘)行罚决字〔2023〕179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xx
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9日22时许,在魏县魏城镇xx村xxxxxx楼楼道里面,高xx看见程xx和其对象说话,高xx往程xx的头上打了一巴掌,程xx被打后回到306包间内纠集张xx、陈xx、李宇x,接着程xx四人在楼下大厅找到高xx,程xx四人对高xx进行推搡和殴打。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李xxx行政拘留五日。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2-1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