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院)行罚决字〔2023〕1789号
更新时间:2023-12-27 21:05:00点击次数:644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院)行罚决字〔2023〕178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杨xx
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9日,根据上级推送线索,发现xxxxxx村杨文x名下建行银行卡(卡xxxxxxxxxxxxxxxxxxxx)涉嫌出借该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该银行卡涉案金额为56705元钱,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立电信诈骗案,受害人马xx被诈骗,其中36000元钱转入到杨文x建设银行银行卡内,根据商洛市公安局陈x派出所立电信诈骗案,受害人匡x被诈骗,其中20705元钱转入到杨文x建设银行银行卡内。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叁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2-09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