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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院)行罚决字〔2023〕1789号

更新时间:2023-12-27 21:05:00点击次数:644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院)行罚决字〔20231789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129日,根据上级推送线索,发现xxxxxx村杨文x名下建行银行卡(卡xxxxxxxxxxxxxxxxxxxx)涉嫌出借该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该银行卡涉案金额为56705元钱,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立电信诈骗案,受害人马xx被诈骗,其中36000元钱转入到杨文x建设银行银行卡内,根据商洛市公安局陈x派出所立电信诈骗案,受害人匡x被诈骗,其中20705元钱转入到杨文x建设银行银行卡内。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叁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2-09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12-09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