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边)行罚决字〔2023〕1776号
更新时间:2023-12-27 21:00:58点击次数:294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边)行罚决字〔2023〕177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裴xx
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7日,根据上级推送线索,发现边马x边xx村民裴xx,男,23岁,身份证号:130xxxxxxxxxxxx213,名下中国建设银行卡(卡x:621xxxxxxxxxxxx5804)涉嫌出借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该银行卡涉案金额114209元。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所立电信诈骗案,受害人崔x被诈骗,其中114209元转入裴xx中国建设银行卡内。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裴xxx罚款叁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追缴800元违法所得。
处罚结果:
罚款叁仟元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2-0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12-08